关于印发《科级领导干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要求,镇党委、政府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中共朱阳镇委员会
朱阳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7日
主题词:科级干部 廉政建设 通知
中共朱阳镇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20份)
科级领导干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
岗 位 职 责
共性职责
一、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听取汇报(一年不少于两次),分析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省、三门峡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超标准购置小汽车以及公车私用和公费旅游等问题的治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六、继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我镇的实施意见。
七、指导、推动管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廉政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八、按照各自工作分工及职责,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九、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个性职责
党委书记 彭占玉
1、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4、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信访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加强领导,督促速查快结。
5、监督管理党委班子成员,镇直镇办党组织一把手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照祥
1、对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对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并作出批示。
4、管理政府班子成员及镇直镇办一把手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镇党委副书记 梁惠琴
1、对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副镇长 夏乐义
1、对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负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3、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重点环节和运作过程的专项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及探(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4、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
副镇长 袁峰
1、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2、开展对矿山招标投标重点环节和运作过程的专项治理,完善监督机制。
镇党委委员 王向力
1、对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3、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镇党委员 薛选荣
1、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2、抓好分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协调全镇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全镇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严肃查处侵害农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镇党委委员 蔡新敏
1、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实施,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2、加大防范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3、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