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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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7 9:37: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712302008年1月1放假,共3天。其中,11(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30(星期日)为公休日,1229(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31(星期一),1229(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6—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6(除夕)、27(春节)、28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9(星期六)、210(星期日)照常公休,22(星期六)、23(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11(星期一)、212(星期二),22(星期六)、23(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6日放假,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5(星期六)、46(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51—3日放假,共3天。其中,51为法定节假日,53(星期六)为公休日,5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星期五),54(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7—9日放假,共3天。其中,67(星期六)照常公休,68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8(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9(星期一)。
  六、中秋节:913—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13(星期六)为公休日,914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1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15(星期一)。
  七、国庆节:92910月5放假,共7天。其中,101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27(星期六)、928(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29(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4(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0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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